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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被人冒领了信用卡? 法官:保护好个人信息

2012年11月08日 08:27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jingshi/2012/1108/449998.html

“现在个人信息被他人获取的途径太多了,由此导致被人冒领信用卡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北京市一中院今年审理的冒领信用卡案件已逾十起。此类案件大致分为三种:既熟人冒领、找工作被人冒领、网上泄露身份被人冒领。

出借身份证被冒领

宋某与张某是大学同学,张某以帮他人办公司需要凑人数为由,向宋某借身份证。宋某出于同学情谊,将身份证借给了张某。

两年后,宋某在办理购房贷款时,发现自己信用记录存有污点。经查询,银行告知其两年前办有一张信用卡,透支4000元后没有按期还款。后经银行起诉至基层法院,法院通知宋某后,宋某无故缺席,法院缺席判决宋某承担4000元债务和相应利息1300元。

宋某到市一中院申诉,一中院经审查后认为,银行在原审诉讼中举证的“信用卡申请表”中宋某的相关信息与宋某举证的相关信息不符,经司法鉴定,信用卡申请表上的签名也系伪造。故决定依法提起再审。

法官说法:宋某的遭遇警示大家必须高度重视自己个人身份证信息的安全使用。确认身份证明真实有效是银行信用卡审核最关键的一环,一旦身份证明经查询属于真实有效,其他个人电话、工作单位、工作电话、当事人亲属、保证人等申报资料容易伪造,银行识破难度较大,较易发生信用卡冒领案件。

找工作身份信息泄露

李某是下岗职工,做一些临时性工作补贴家用。去年底他收到法院的执行划拨通知书,才了解到“自己”由于信用卡欠款,被银行起诉,一审中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导致缺席判决,现在法院的执行部门找上门来,准备直接从账上划拨相应的欠款。

经回忆,李某到人才中心应聘时,向某单位提交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身份信息可能由此泄露。李某到市一中院申诉,一中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的签名经鉴定系伪造,北京银行在原审诉讼中举证的“北京银行信用卡申请表”中李某的信息与实际不符,李某又否认办理过信用卡。鉴于办卡重要信息存在重大出入,一中院对此案提起再审。

法官说法:李某在就业过程中自身身份信息被违法骗取,一些信用卡诈骗行为人在拿到当事人身份证明后,甚至招聘专人从事银行信用卡申请表的填写及银行核查电话的回复,将申请透支信用卡进行批量诈骗作为一个产业, 每次申领十至二十多张信用卡, 第一批信用卡透支完后,就申领第二批新卡, 源源不断地套取现金,供自己挥霍。大家确实需要向他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一定在复印件上注明“仅限某用途使用”。

网上最易泄露身份

冯某喜好上网,在和婚恋网站网友的交谈中留下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个人信息。几个月之后,银行寄来信用卡账单,欠款3万余元。冯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其身份证信息被网友窃取,卖给了信用卡犯罪集团。

法官说法:现代社会中,个人身份信息必须妥善保管。虽然冯某最终通过申请再审成功的维护了自身权益,但耗费时间精力的维权程序让其深悔对自身信息的保管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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