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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消保委消费警示:“返利式消费”要警惕

2012年07月23日 15:00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jingshi/2012/0723/426539.html

自去年以来,以“万家购物”为代表的“满500返500”、“消费=存钱=免费”等“返利式消费”铺天盖地,迅速得到人们的追捧,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盲目消费。“万家购物”通过推行购物返利分红模式,发展会员和加盟商,容易造成一次消费无限循环返利,逐渐累积了“返利难以兑现,货款无法支付”等风险,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此,市消保委特提醒广大消费者:

1、“返利式消费”有风险。许多类似“万家购物”的“返利式消费”网站声称,“消费多少返多少”、“100%返利”, 具有很强的诱惑性,极易误导消费者。其实,这种返利模式必须以消费额成倍增加为前提,其实质是通过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利,一旦业务停滞,极易引发挤兑风险或发生恐慌性哄抢事件。另外,其经营模式的漏洞,容易让加盟商利用,从而产生虚构交易,诱惑性、风险性都更大,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因素。

2、虚假“消费”要警惕。一些“返利式消费” 网站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会员,导致危害程度不断扩大。上述返利模式已涉嫌构成传销,消费者要提高警惕。

3、消费理念要理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尽量做到按需消费,千万不要轻信、冲动、盲从和被所谓的返利所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货比三家,正确选购真正适合自己又货真价实的商品;也不要被暴利游戏蒙住了眼睛,切勿参与投机。

4、防范意识要提高。如果消费者确认参与的真实消费返利活动适合自己的消费需求,请务必细致全面了解情况,慎重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一份返利的保障协议或合同等,协议应注明返利的金额标准、计付方式、返利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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