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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消保委发布长假消费警示 谨防赠品藏劣品

2012年09月27日 09:27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jingshi/2012/0927/441951.html

仲秋、国庆双节将至,与往年相比,更长的假期和双节期间免收小型车辆高速路通行费的新政,使得许多市民有了外出旅行的计划。同时,八天的长假也让消费者有了多样的消费方式。今天,青岛市消保委针对往年节后投诉的特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尽情享受假日快乐的同时,要理性安全消费。

外出游要防“黑”旅行社 景点小吃谨慎选择

对于有外出旅游计划的市民,消保委方面提示:首先,要选择好旅游路线。消费者在出行前可多找几家旅行社,多选择几条线路进行比较,选择相对成熟且游客普遍反应较好的线路出行,尽量不选择过热的景点,避免游人扎堆,过分拥挤。其次,要选择好旅行社。报团旅游前,务必详细了解旅行社的整体情况,证照齐全是否齐全,其信誉、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内容等。选择出境旅游的,要确认其选择的旅行社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旅游的资格。再次,要签订好旅游合同。签订合同前,消费者要详细审查其合同条款,注意其中旅游服务内容是否具体,包括往返的时间、每日具体游览的景点、交通工具、住宿及餐饮标准,是否提供全程导游服务、观光购物的时间是否恰当、自费项目是否明确,旅行社如果违约后承担的责任是否在合同中明确。对于因不可抗力中断旅游的,合同中应该注明解决办法。最好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付团费、保险费后应索取正式发票。最后,要重视出行安全。自驾游、租车旅游的,出发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确保车况安全,不可超载。注意出行前增加车辆的保险范围,租车的消费者要签订好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选择宾馆旅社住宿的,要注意宾馆“星级标准”和“相当于星级”的服务区别,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应选择正规停车场停放车辆,并注意索取保管凭据。外出旅游还要注意饮食安全,对街头、旅游景点的当地特色小吃要谨慎选择。尽量不买景区商品,防止买到价高质次物品,如若购物,可以选择到当地比较大型的商场超市购买。

伪劣商品暗藏赠品中 消保委提示节日购物要防陷阱

节日期间,各商家会推了五花八门的优惠活动,刺激消费者的购物热情,消保委提示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对待节日期间的优惠促销活动。一是提防打折、返券陷阱。返券销售是吸引消费者循环购买,消费者要学会理性消费。注意比较节日优惠商品与平日商品的价格,以防商家抬高原价,虚构折扣,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二是适量购买不要贪多。消费者要调节好购物的心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购买的数量,不要受商家促销的影响,贪便宜,冲动购买过多的商品,造成浪费。三是注意“赠送”的商品。“买一赠一”是经营者常用的手段,消费者要注意商品的质量和保质期,避免商家借用“赠送”的噱头销售伪劣商品。四是保留购物凭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一定要注意保存好相关有效凭证,一旦权益受到损害可凭证据进行投诉举报,维权自己的权益。

信用卡不是“保险卡” 签名账单要粉碎

长假是消费旺季,不管是出门旅游,还是逛街消费,很多消费者会使用信用卡,消保委特别提示使用信用卡的市民,应重视信用卡的安全问题。 一是信用卡不是保险卡,特别有的信用卡是不需要输入密码的,使用的时候更要注意保留签名的帐单,以备查帐时使用。建议消费者在信用卡背面都签属自己的名字,而且不要把卡借给他人使用。二是保留的签名帐单在对帐清楚后也不要立即丢掉,建议尽量多保留一些时间,之后进行粉碎处理,不要整张的随意丢弃,以免账户信息被别人利用。三是一旦发现信用卡异常盗刷或丢卡的情况,必须及时和银行联系,以防更多损失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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