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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委会消费提示:“清明”小长假 文明安全很重要

2013年04月03日 14:10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jingshi/2013/0403/483062.html

“清明”小长假时值春暖花开之际,是广大消费者朋友出行郊游、踏青访友、祭祀扫墓的季节。为了您在享受“清明”小长假带来欢乐的同时,做到文明理性消费,安全快乐出行,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此提示:

一、文明环保祭祀从我做起。传统的烧纸钱、放鞭炮、烧元宝等祭祀方式给环境带来严重污染,消费者要改变传统祭扫方式,克服迷信陋习,重视环境污染带来的社会危害,尽量选择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方式表达怀念亲情,做到文明、环保祭扫。

二、食品消费保安全。一是购买食品要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标识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购买散装食品要注意卫生状况,查看有无防蝇防尘设施。二是餐饮消费要选择整洁、卫生,具有合法证照的酒店。目前很多酒店和农家餐馆为招徕顾客,经常会“开发”出各种“新、奇、特”的菜肴,有的甚至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食材原料,为防止被“菜名噱头”忽悠,请消费者慎食或不要贪食“新、奇、特”菜肴,确保自身权益和食品消费安全。

三、旅游出行防陷阱。消费者选择组团出行时,一定要选择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切忌不要贪图价格优惠被虚假夸张宣传忽悠。签订旅行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对自身权益的保障要做到心中有数。旅行过程中要及时对压缩行程、减少景点和游览时间、改变行程、降低接待标准、诱骗及强迫旅游者购物和新增有偿服务等违规行为进行拒绝,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四、为维护广大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索取购物、消费发票或有关凭证,并保存好,出现纠纷可以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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