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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消协提醒:警惕银行存款变保单

2013年06月08日 12:46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jingshi/2013/0608/495039.html

随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迅猛发展,相关的纠纷和投诉也明显增加。很多消费者的定期存款等到取款时却发现存款单变成了保险单,若要提前退保,不但没有利息,还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若不退出保险,今后还将缴纳不同金额的保费。近日,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综合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指出银行保险投诉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片面夸大保险产品的收益;二是银行保险销售人员隐瞒保险性质,对消费者谎称是存款送保险,或者直接说是存款;三是利用消费者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推销银行保险产品。

因此,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去银行存款时请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一、到银行存款时,不要盲目依赖宣传资料和介绍。遇到银行保险销售人员介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存款时,一定要问清楚是储蓄还是保险,防止被误买保险;

二、在银行签署任何单据,消费者都要仔细、认真看清楚,所签单据是保险单还是存款单;

三、如果消费者误买了保险,要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联系退保。按规定,在购买保险之后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可免退保。超过10天犹豫期,要求退保则需要承担退保违约金;

四、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会对银行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在犹豫期内实施电话回访,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对待,回访内容一般包括消费者是否正确理解自己的权利、是否知道退保扣费情况等。消费者对不明白的事项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或直接向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人员询问。若发现被销售人员误导、对保险产品不满意等,一定要在10天内尽快去保险公司退保;

五、消费者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此,昆明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到银行存款取款时,不要被高额分红、高利率等宣传忽悠;如果存款时遭遇“存款变保单”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消费者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一旦遭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到消费者协会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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