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送达通告
2021年11月15日 11:49 信息来源:https://www.cqn.com.cn/ms/content/2021-11/14/content_8752011.htm
为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2021年,我局对省内部分网络经营主体销售的湿巾及纸制品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工商消字〔2015〕189号)有关规定,向被抽检的商品经营者和标称生产者邮寄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部分抽检结果送达文书因地址不详、电话不清等原因被退回,现对被退回的商品抽检结果予以公告送达。
请相关经营者或标称生产者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检,对抽查结果无异议。
联系处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29-86138905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附件: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告通知经营者名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告通知经营者名单
为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2021年,我局对省内部分网络经营主体销售的湿巾及纸制品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工商消字〔2015〕189号)有关规定,向被抽检的商品经营者和标称生产者邮寄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部分抽检结果送达文书因地址不详、电话不清等原因被退回,现对被退回的商品抽检结果予以公告送达。
请相关经营者或标称生产者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领取《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对抽检结果如有异议,应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复检,对抽查结果无异议。
联系处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29-86138905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附件: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告通知经营者名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告通知经营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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