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764批次 合格率98.2%
2021年11月5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五期。
据通告,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日常监督抽检和生产领域专项抽检,共764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4批次,合格率98.2%,检出了农药残留,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莱阳潼关肉夹馍店使用的自消毒杯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2、山东凤康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3、莱阳市中正桥豆浆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4、莱阳市中正桥豆浆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5、莱阳市聚福超市使用的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6、莱阳市河洛美谊鲁菜馆使用的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7、莱阳市沐浴店徐杰综合商店使用的鸭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8、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莱阳中百佳乐家超市使用的芹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9、莱阳市万第赤山吕家饭店使用的豆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10、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招远一店购进的咸味香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1、招远市博源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幸福蔬菜批发市场桑国胜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13、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白石店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市红松林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养泉天然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4、在福山区旺鑫快餐店抽检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2021年11月5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五期。
据通告,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日常监督抽检和生产领域专项抽检,共764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4批次,合格率98.2%,检出了农药残留,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莱阳潼关肉夹馍店使用的自消毒杯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2、山东凤康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自消毒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3、莱阳市中正桥豆浆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4、莱阳市中正桥豆浆店使用的自消毒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5、莱阳市聚福超市使用的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6、莱阳市河洛美谊鲁菜馆使用的鸡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7、莱阳市沐浴店徐杰综合商店使用的鸭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8、山东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莱阳中百佳乐家超市使用的芹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9、莱阳市万第赤山吕家饭店使用的豆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10、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招远一店购进的咸味香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1、招远市博源超市销售的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2、幸福蔬菜批发市场桑国胜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13、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白石店销售的标称为烟台市红松林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养泉天然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4、在福山区旺鑫快餐店抽检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7期)(2024-08-24)
- 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期)(2024-08-24)
- 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3期)(2024-08-24)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14期)(2024-08-24)
- 辽宁省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30期)(2024-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