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乡宁县抽检食用农产品46批次 不合格2批次
2021年12月10日 17:37 信息来源:https://www.cqn.com.cn/ms/content/2021-12/10/content_8762215.htm
近日,山西省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0期)。据公告,近期,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台头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乡宁县昌宁东祥水产蔬菜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执法队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近日,山西省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0期)。据公告,近期,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台头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乡宁县昌宁东祥水产蔬菜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乡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执法队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相关阅读: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0期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2024-11-02)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4-11-02)
-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1批次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期)(2024-11-02)
- 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4年第16期)(2024-11-02)
-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2期)(2024-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