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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抽检:2批次酒类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2021年07月28日 17:00 信息来源:https://www.cqn.com.cn/ms/content/2021-07/27/content_8717634.htm

近期,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等6类食品121批次样品。其中,检出不合格酒类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具体信息如下: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良玉白酒经营部生产的高粱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

(二)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百粮醇原浆酒坊生产的糯米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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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良玉白酒经营部

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街道

高粱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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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3

甜蜜素,g/kg║0.198║不得使用

酒类

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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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百粮醇原浆酒坊

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光华西路

糯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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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8

甜蜜素,g/kg║0.000813║不得使用

酒类

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叶集、金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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