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抽查

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2年第28号)

2022年07月22日 11:04 信息来源:https://www.cqn.com.cn/ms/content/2022-07/21/content_8844817.htm

7月21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一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信息,涉及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2年第28号)。

根据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No:SH2022018804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3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临海市彭东玲蔬菜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待售的韭菜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2年6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将编号为:SH2022018804的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被抽检批次的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因上述产品被消费者食用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2年6月28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销售的韭菜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4元;2、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监处〔2022〕1173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