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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07月27日 08:14 信息来源:https://www.cqn.com.cn/ms/content/2022-07/26/content_8845766.htm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按照国家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承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3批次“板栗味冰沙糕、绿豆味冰沙糕、红豆冰沙糕”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板栗味冰沙糕。被抽样单位名称:福满家集团有限公司福满家超市。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成武县福利隆东升食品厂。生产日期:2022-04-01。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2、产品名称:绿豆味冰沙糕。被抽样单位名称:福满家集团有限公司福满家超市。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成武县福利隆东升食品厂。生产日期:2022-04-01。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3、产品名称:红豆冰沙糕。被抽样单位名称:福满家集团有限公司福满家超市。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成武县福利隆东升食品厂。生产日期:2022-04-01。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上述三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均为福满家集团有限公司福满家超市,该局决定并案处理。被抽样单位购进该食品时履行了相关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该局依法决定对其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承市监不罚〔202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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