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2年7月26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0期)。据通告,8批次样品不合格。本次抽检涉及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牟定县化佛饮料厂生产的化佛山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景洪均颖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景洪嘎洒纯粮酒坊生产的高粱酒(散装白酒)、谷子酒(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昆明市盘龙区柱有土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徐璟记酱菜厂生产的泡大蒜,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宁洱大兴量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普洱勐野江农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雀辣(盐水渍菜),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八宝农贸市场(有兴珍)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六、狮山镇卫生院对面水果摊(李永巧)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七、江川区徐雄芬豆制品摊销售的、来自玉溪市彩虹桥批发市场的绿豆芽,检出的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2022年7月26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0期)。据通告,8批次样品不合格。本次抽检涉及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牟定县化佛饮料厂生产的化佛山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景洪均颖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景洪嘎洒纯粮酒坊生产的高粱酒(散装白酒)、谷子酒(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昆明市盘龙区柱有土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徐璟记酱菜厂生产的泡大蒜,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宁洱大兴量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普洱勐野江农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雀辣(盐水渍菜),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八宝农贸市场(有兴珍)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六、狮山镇卫生院对面水果摊(李永巧)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七、江川区徐雄芬豆制品摊销售的、来自玉溪市彩虹桥批发市场的绿豆芽,检出的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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