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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麻将馆不“消停” 官方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

2017年02月07日 09:30 信息来源:http://www.sc315.gov.cn/news/201726/n36023759.html

“‘住改商’麻将馆长期噪音扰民,投诉1年多了也未解决,‘110’都打了几十次。”近日,网友汤先生向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求助,恳请针对此现象采取执法行动,惩治小区中非法开设的麻将馆,还他们一个宁静的居住环境。

东晖花园的“住改商”麻将馆

麻将馆噪音扰民还有安保隐患 老板拒不整改

这家麻将馆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桃溪路108号的东晖花园13幢4单元1楼2号,汤先生称,户主将住宅改建为商铺,租给了麻将馆老板,长期营业至凌晨两三点,有时甚至通宵,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休息。为此,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向麻将馆老板反映,物业管过,城管也来过,麻将馆老板每次都是口头承诺“会注意”,第二天又恢复原样。

“业主天天投诉,我们也想管,但又管不了,很伤脑筋。”小区物业经理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多次与麻将馆老板沟通均无果,向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成华区城管局等单位反映过多次,无论是上门调节还是部门联合执法劝导,麻将馆老板均不履行承诺。杨经理表示,麻将馆开在住宅楼临街的一侧,自从2013年第一家开张后,现在陆陆续续已经开了七八家麻将铺,均擅自打通了小区围墙,给小区安保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2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东晖花园,发现紧邻怡福巷的住宅楼一侧布满了麻将商铺,经营者利用一楼与小区围墙之间的空间搭建了房屋,打通围墙与街道相连。下午16时,几家已经营业的麻将馆已经座无虚席,哗哗的洗牌声混杂着谈论声很是刺耳。对于这些麻将馆,附近居民怨声载道。

成华区城管局:曾冻结户主房产证 依旧无济于事

汤先生告诉记者,他咨询过不少部门机构,被告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内是不得设置营利性娱乐场的,因而工商部门不会给这类经营场所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同时这些麻将馆又大多以“棋牌室”、“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名义存在,带有公益性质,从而没有相应的监管渠道。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成华区桃蹊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方证实了这一说法,并表示他们没有取缔麻将馆的强制执法权,只能向上级部门反映。

成华区城管局一位姓何的工作人员透露,该局确实多次接到关于东晖花园“住改商”麻将馆的投诉,正面、侧面劝导都有做过,麻将馆老板当时承诺会整改,会停止营业,但过不了两三天又照原样经营,该局还曾冻结过户主的房产证,但由于户主并未售卖房产,只是将铺面出租出去,这一措施也就无济于事。何某称,派出所可以就噪音扰民出警协调,但没有涉嫌赌博,也仅能进行劝说,不能执法。同时,他表示,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限制‘住改商’经营,业主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可以根据《物权法》的相关条款,到法院起诉,走司法程序。

“住改商顽疾”如何治?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

小区“住改商”问题一直是个“顽疾”,成都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成都市区内这类麻将馆特别多,他们接到市民举报后会进行调查了解和劝导,但因为法律法规没有跟进,他们也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和措施。

针对小区围墙被破坏这一问题,记者咨询了成华区房管局执法中队,对方表示他们接到投诉后曾多次前往调查,发现小区围墙属于隔离美观围墙,并未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不属于房管局的职能范围。

记者咨询律师获悉,小区内的公益场所也需要特别要求,至少应规定凌晨0点到早晨8点之间不得有经营活动。业主可根据《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请求法院判决经营者及户主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在维权之前,务必先把好取证关。

相关案例:

2014年,家住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某小区的佘先生一纸讼状,将楼下房主和麻将馆老板告到金牛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是上、下楼层关系,被告未经原告等相邻住户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意,擅自改变其所租赁房屋法定和出租合同中约定的住房使用性质长期用于经营茶水麻将。同时,在本案诉讼期间,被告仍继续经营且对原告一家生活休息继续造成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关于排除妨害、恢复房屋住宅用途的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合情合理,被告应就其共同侵权行为共同承担“恢复住宅用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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