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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与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书

2012年01月12日 14:04 信息来源:http://news.10jqka.com.cn/20111230/c525330460.shtml

根据2011年12月2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一、会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三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书》的议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推进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进程,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开展煤制烯烃项目前期工作的函》(2011年12月12日下发),确定由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领域唯一国家级质量专业机构)团体会员单位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集团”)共同合作建设煤制烯烃项目。2011年12月29日,公司与龙煤集团签署了《关于合作建设400万吨煤矿项目和12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项目的框架协议》,协议主要约定了双方合作项目及建设规模:公司与龙煤集团共同出资建设双鸭山龙煤东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400万吨煤矿项目和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项目。初步预算煤矿项目投资约55亿元,煤化工项目投资约165亿元,合计约220亿元。在煤炭供需上,双鸭山龙煤东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优先保障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工用煤,煤炭产品价格以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富余煤炭产品可以对外销售。另外,为抵御投资风险,在经营状况发生困难的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煤炭市场和两个公司经营状况,协商解决煤炭产品供需价格。

公司与龙煤集团共同合作建设的400万吨煤矿项目和12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项目因建设周期较长、所需资金较大,存在着后续资金的筹措及合作方的不确定性因素的风险;另外,双鸭山龙煤东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包含的顺发煤矿和东荣四矿采矿权证正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公司目前正准备发行公司债券,如发行成功,将解决部分后续资金,公司与龙煤集团也将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并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帮助,尽快完成更名过户手续及项目的推进工作。

公司将持续披露上述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出资26000万元成立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与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集团”)签署的《关于合作建设400万吨煤矿项目和12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项目的框架协议》,2011年12月29日,公司与龙煤集团签署了《关于成立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协议》,拟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建设12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及其深加工项目。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公司出资2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分四期出资,首期出资6500万元,于公司成立之日缴足,剩余出资额19500万元,按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龙煤集团出资1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分四期出资,首期出资3500万元,于公司成立之日缴足,剩余出资额10500万元,按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057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第一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2年1月15日(星期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05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目录

1、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建设400成吨煤矿项目和12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项目的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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