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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如何让“超标”烟花爆竹没有市场

2011年02月09日 11:27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pinglun/2011/0209/345848.html

北京市烟花办28日凌晨通报,从22日零时(除夕)2724(初五),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情194起,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04%;有2人死亡、致伤386人,同比上升了11%。其中1人摘除眼球。

北京市烟花办通报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及人员伤亡,说明烟花爆竹市场存在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其实,类似的安全事故各地都有不少,并不只是北京存在这样的问题。无论是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还是导致人员伤亡情况,都有很多让人深思的地方。

据报道,2218时许,北京市平谷区刘某,酒后燃放4寸礼花弹时,被炸身亡;23日零时27分,顺义区的江某违法燃放超标的组合烟花时被炸身亡;2322时,密云县的李某酒后燃放超标的组合烟花时,直接炸掉右眼。引发上述事故的主因有两个:一是3起事故均是个人违规购买、燃放超标烟花爆竹;二是个别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违规销售非法、超标烟花爆竹。

超标爆竹,通俗地讲就是指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烟花爆竹。既然超标,又是如何流入市场的?这个问题很值得探究。3起事故的发生,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个人违规购买和个别摊贩违规销售,我们更应当关注的是,为何每年都会有众多的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进而流入到市民的手中?为何就禁不住超标烟花爆竹的生产及流通?

燃放烟花爆竹原本就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而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无疑又大大加剧了危险的程度。比如,城区中我们究竟该燃放何种标准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究竟该生产什么尺寸、什么标准的烟花爆竹?如今,相信很多人并不知哪些类型的烟花爆竹不能在城区放,感觉只要是烟花爆竹摊点上卖的,就都可以放;只要有人生产、销售,就可以大胆地放。于是乎,烟花爆竹的标准,也就名存实亡了。

超标烟花爆竹之所以存在,问题在于超标后,其中的利润也随之增大。笔者初五上街购买烟花爆竹时就发现,越是体积大、个大的烟花爆竹,就越贵。有的高档礼花弹价格高达近千元。或许为了迎合一些人喜欢购买、燃放个大、气派的烟花爆竹的心理,一些不法生产商不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正规、合格的烟花爆竹,反而加大烟花爆竹的个头和药量,这无疑就使得一些烟花爆竹成为了炸弹级的烟花爆竹。

提高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性,既要治标”——规范燃放秩序,更要治本。这个治本就是要从源头杜绝超标、劣质的烟花爆竹的生产及流入市场。标准是经过无数次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既然是标准就得严格执行,对于任何超标的做法及其产品,都应坚决抵制并禁入市场,而不是默认和放纵。看来,防范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才是安全的第一保障。一方面要加强对生产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管,严禁生产任何超标的烟花爆竹;另一方面需要加强烟花爆竹流通领域的监管,发现超标烟花爆竹严格控制,立即查处,防止流入到个人手中,埋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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