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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大米添加剂不必等公众说“不”

2011年05月23日 13:49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pinglun/2011/0523/358587.html

针对近来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大米添加剂,卫生部前日回应说,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添加在大米中完全没有必要,所以不允许使用,但对双乙酸钠(防腐剂)和脱乙酰甲壳素(被膜剂)两种添加剂,卫生部未明确在大米中有无必要使用。

按照这一回应,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大米可添加淀粉磷酸酯钠(增稠剂),明显是一个失误,这算是舆论声讨大米添加剂的一个小小收获。不过,卫生部回避说明大米添加防腐剂和被膜剂是否确有必要,只是欢迎就添加剂提意见,把问题又丢给了公众。

联想起此前,对于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之所以允许使用防腐剂等添加剂,曾有卫生系统人士表示,因新标准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所以大米使用防腐剂没有被撤销。言下之意,是已经履行了该履行的征求意见程序,公众当初没有做好监督、及时发现并提出异议,责任并不在卫生部门。

在食品安全治理上,公众监督很有必要,此前面粉增白剂的寿终正寝也显示出公众监督的力量,但总体来看,公众监督充其量只是辅助,不是监管部门卸责的挡箭牌。食品安全涉及太多的专业领域,公众不是食品研究的专家,如果不是媒体解读,大多数人连双乙酸钠是什么都一脸茫然,哪有能力去进行监督呢?

而且,公众即使有能力监督,往往是非常滞后的,拿面粉增白剂来说,虽然最终在舆论推动下得以禁止,可其被批准使用的几十年间,面粉增白剂的危害已经在许多人的身体中埋下,这样的代价不可谓不沉重。

所以,食品安全治理,真正靠的还是监管部门主动的专业把关。监管部门可以聘用各领域专家,可以申请专项科研资金,可以掌握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因此有能力推动一些超前的研究,防患于未然,也有能力借助日益发展的科技手段,及时挽回此前的错误决策。事实上,我们已多次看到国外一些监管部门通过多年甚至几十年的研究,把自己之前的结论给否定的例子,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

大米添加剂来说,相关监管部门的专业把关似乎存在失职。大米添加增稠剂明显有悖于常识,一些大米生产厂商对允许添加都感到惊讶,对此,监管部门为何漠而视之?那么多粮食专家都对大米添加剂,当初在批准大米添加剂之前,这些专家意见为什么未被重视,监管部门有没有组织过公正客观的论证?

面粉增白剂之后,食品添加剂无必要不添加已成社会共识,《食品安全法》也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监管部门理应按此标准,对所有食品添加剂的必要性进行常态性的审视和排查。大米添加剂已然超出了必要的范畴,为什么还非得等公众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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