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消费评论

齐鲁晚报:儿童节,重申“儿童利益最大化”

2011年06月01日 14:54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pinglun/2011/0601/359859.html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送给孩子们最好的礼物,莫过于重申儿童权利最大化这一全世界儿童权利保障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提出,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这就是儿童权利最大化的权利保障原则。中国是这一国际公约的签署国,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根据中国的国情,儿童权利最大化被解读为儿童优先的原则。

这应该视为政府和全社会对孩子们的庄严承诺。毫无疑问,对照这个承诺,我们还有诸多值得认真反思的、对不起孩子的地方。

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还不能落实到每个孩子身上,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地方。就现状看,一方面我们每年的三公消费是一个天文数字,垄断利益集团分割了最优质的社会资源,我们的大都市越建越漂亮,甚至和欧美国家的大都市没有什么差别,富裕家庭的孩子为肥胖而发愁,为过度教育而烦恼,但另一方面,相当多的贫困儿童则生活在严重匮乏的状态之中,连基本的营养都难以保障。在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格局之下,儿童利益最大化对不少孩子来说还只能是一个理想。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为一个举办过奥运会并赢得世界赞誉的国家,作为一个以社会公正为基本价值追求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有责任通过合理的公共政策平衡社会资源的分配,让所有的孩子都获得儿童利益最大化必需的资源,这种对公平的追求,绝对应该优先于财富积累的效率。

另一个需要反思的地方,是我们对孩子们做过的一些承诺为什么落空了。比如上世纪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给予特殊支持,但时至今日,我们一些贫困乡村的儿童连一本字典都得不到,在一些城市里,流浪儿童仍然是一个社会问题。再比如本世纪初制订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提出,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学生营养餐,减少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继续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其安全无害等等,现在看来,这些目标实现得并不理想。直到今天,农村学生一人一杯牛奶、一个鸡蛋还是奢望,一些贫困乡和西部地区的孩子,在学校里还只能吃上黄豆拌饭;现在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更有甚者,有问题的儿童用品、食品对儿童安全的威胁,仍然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当然,需要反思的地方不只是这些。儿童的教育和成长环境,是整个社会环境的一部分,正因如此,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社区及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牢记这个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认真反思我们对儿童的亏欠,并为此自责、羞愧,我们才有可能把孩子的事做得更好。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