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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不怕垃圾信息 就怕被人倒卖

2012年12月27日 15:52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pinglun/2012/1227/460250.html

昨天,国家一项《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深受其扰的手机和邮箱垃圾信息,有望进一步得到遏制。

手机垃圾信息的问题已经不是新话题了。之所以垃圾信息一直都有生存发展的广阔天地,原因也不难道破。首先通信运营商与发送者有直接利益关系,每发一条短信,运营商从中获取相应比例的通道费用,而作为互惠条件,运营商也会为这些商业发送者提供用户背景资料,以利对方更好地筛选、瞄准和锁定客户群。恰恰我们的运营商又带着垄断国企性质,又怎能叫利益相关的监管部门去开罚呢?

第二个原因,在于广大用户对于免费信息的无法反抗、最后慢慢接受的生态。由于运营商控制了每个人的终端包括手机和邮箱,长期以来,各种有利、无害的信息、优惠、促销的资讯都会如洪水般进来。人们在几乎难以设防的状态下,当然也就只能听之任之、勤些打扫了。

对广大公众来说,免费来的信息,也许有90%都是垃圾、无用的,但总难免有10%的信息会触动某些人群的需求,这个需求当然包括不良和违法的需求。这意味着垃圾广告始终有其市场需要。这就是垃圾信息难以杜绝的第三个原因。只要能打动你,你就不会当它是垃圾,甚至你已经不习惯没有广告青睐、打开手机没信息的状态。这就造成了人们一方面讨厌被骚扰,另一方面又像离不开电视网络广告那样,对世界始终抱有好奇。

从商家角度来看,找到法律真空,让更多有利于自身的信息落到目标消费者身上,是商业机构终其一生的使命。信息也只有和人群结合,才能产生无用或有效的两种结果。而一旦信息对少数人群生效并产生行动,也就对那些被大部分人视为“垃圾”的信息进行了支付。商业机构总希望通过影响人的感官认知,进而改变内心的消费观,而这漫天的信息就是重要的第一步。

要保护个人隐私,那就要通过法律维护每个人的私人空间包括手机终端;想自己的都市生活变得精彩可感,人们又离不开千姿百态的商业利诱。要取得两者的平衡,我们最希望的首先还是自己的个人资料不能被运营商、银行和商业机构拿去买卖和共享。其次就是杜绝各种违法信息,过滤谋财害人的信息陷阱,这才是真正关乎身家性命的切身事情。如果监管部门能帮我们做到这些事,生活中有一些商业广告,都可当做过眼烟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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