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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为叫停电信霸道收费喝彩

2012年02月07日 08:38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pinglun/2012/0206/392826.html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启动“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包括收固定电话基础费、固话及移动通话时间以分钟为单位收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行收费方式,有望被叫停(详见本报2月3日A1版相关报道)。闻此消息,不禁为之击掌叫好。

所谓固话基础费包括初装费、入户费、月租费等,各地收费标准不一。以北京市为例,打不打电话,每月都须交21.6元的所谓基本月租费。电话计费以分钟为单位,即哪怕只通话几秒钟,也要按1分钟收费,通话1分零1秒,则要按两分钟收费。

上述霸道做法实行多年,消费者对此深恶痛绝。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就此提出相关议案或提案,要求取消月租费,实行按秒计费。2010年10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提交《关于逐步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的建议》,建议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但“人人喊打”并没有消灭这只“过街老鼠”。此次哈尔滨市工商机关剑指电信不合法收费,值得喝彩。

首先,公平、合理是市场经济两个基本法则。固话基础费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目前已经成为一个“毒瘤”,一方面因为明显不公平、不合理而广受诟病,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了电信业的进一步改革。

其次,电信运营商收月租费看起来好像是应该的,因为每条电话线即便不通话,也要占用设备资源,但事实上却属于重复收费。水、电、气、热等部门也要安装管道,也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但却从没有“水管月租费”、“电路月租费”的说法。电话线所占用的通话资源和设备资源,是电信部门作为服务提供者所必须具备的要件,你从事这项服务,就得为消费者搭好桥、铺好线,否则用户凭什么给你交通话费呢?

第三,收取固定的月租费,是让少数享受服务的用户为多享受服务的用户分担了不应分担的费用,不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

最后,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当下,收取固话基础费等霸道做法,与《物权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相抵触,叫停势在必行。

需要强调的是,单靠工商机关的力量,要彻底解决电信行业的沉疴痼疾,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彻底叫停电信不合法收费,还需要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积极行动起来。只有形成合力围歼之势,才有可能让“霸王”改弦易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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