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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的牌照费不应成为规范承包费障碍

2012年04月16日 10:36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pinglun/2012/0416/405910.html

出租车“份子钱”能不能再降?去年广州出租车调价听证会引发了公众对出租车承包费的大讨论。报载,广东省物价局在开展全省出租车价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准备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收费,调整企业与司机的收益分配关系。拟定的《关于规范出租汽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不久前,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宣布将从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国各地将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承包挂靠制;同时还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子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

其实,广州最早期的的士企业就是采用员工制,后来为了提高大家承包经营的积极性,才逐步变为现在的承包制。因此,采用什么经营模式,不是创建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关键在于能够在政府、民众、的士企业和司机之间形成一个利益共享的局面。

广州在去年正式实施出租车气运价联动机制之后,尽管民众认为燃料供应商还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但政府、民众已经与承包的司机之间在其经营成本随之变化的相关成本——— 燃料成本上还是达成了一致的认识。

而长期备受诟病的、高昂的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子钱”)就成为彼此之间协商博弈的空间。这个历来被封锁的博弈空间,在这次创建活动中终于被列为司机和企业之间集体协商工资的主要内容,是一个重大进步,有可能使的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事实上,社会保险、休息休假都是有明确可以借鉴的依据的,劳动收入的高低,很主要的就是视车辆承包费用的高低。车辆承包费用中,保险费也是明确的,有的甚至就是司机自己缴纳的。其他附加的各种费用,往往也直接进入承包费,这些费用劳资双方都心知肚明,协商也极其简单。真正难以明确的、难以协商的,就是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核定的“车辆及附属设施折旧”,难就难在“牌照产权的费用”是否属于“车辆及附属设施”。一辆十几万的“现代”、“桑塔纳”加上“牌照产权”就变成了几十万的“捷达”“奔驰”,加上折旧年限缩短到5年,这个项目的费用之高就成了协商的主要项目。

但是,的士企业绝不会自动放弃其既得利益的!事实上,就有的士企业负责人强调:“由于承包制已使用多年,而早期的出租车牌照均为拍卖形式。因此,当司机变为员工时,企业无论是管理成本还是运营风险都将大增,政府部门如何加大对行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如何解决原有牌照产权问题将非常关键。”公开要求政府对其牌照产权给予巨额补偿或者把巨额的牌照转让费分摊到承包费中,利用拍卖牌照作为协商车辆承包费用的要价障碍。

政府当初拍卖的出租车牌照,运营多年,事实上早已经收回成本有多了,如果没有出租车经营权的转手出让而获得暴利,出租车牌照早就已经是没有残值的产权。让司机和乘客为出租车牌照的转手暴利买单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如果,仅仅因为有了经营权,就可以让承包人用买奔驰、宝马的价格去买有经营权的、仅有5年运营期的捷达、桑塔纳,并将其转嫁到乘客身上,怎么可能创建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

其实,政府应该清楚,牌照有价,就是因为稀缺,完全可以加大免费牌照的投放来让它变得无价!对于利用牌照坐收渔利的企业,要想支持的士司机通过协商使的士公司降低承包费,政府可以通过组建无牌照产权的出租车企业,降低承包费来吸引大量司机,迫使的士公司降低承包费;而根本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为其坐收牌照渔利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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