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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假日免费重申高速路公益性

2012年09月20日 15:23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xiaofeipinglun/2012/0920/440393.html

中秋国庆长假,全国小型车辆将首次被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近日,有关各地如何落实这一国策、制订免费通行方案实施细则的问题,备受公众关注。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路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与公路基础设施公益性相矛盾,造成高速路桥运营商消极对待免费新政。(据《中国青年报》9月16日报道)

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的呼声已有多年,呼吁高速公路降低通行费也已多年。高速公路高收费,一是增加经济运营成本。高额收费带来的是较高的物流成本,最终又会转嫁到终端的商品价格中,增加了通胀压力,也影响了老百姓的饮食起居。二是棚架了国家政策。我国高速公路多是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建设模式。国务院2004年公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要求,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可由于高速公路收费高,某些地方政府与运营商借此牟利方便,借口“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继续让贷款修建的高速公路在还清自身的贷款后继续收取通行费,来还清全境内所修高速公路的贷款,以至于让国家政策成为一纸空文。

面对这样的问题,去年8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的38号文,再次重申要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要求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

然而,考虑到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历史原因和发展现状,现阶段立刻取消高速公路收费或大幅降低收费还不现实。去年,很多人呼吁取消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交通部明确回答说:不!并解释称:“目前仍然在批准的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期限内实行收费。收费如果取消,从政府层面来讲存在着违规、违约的风险。”同时,高速公路还处于发展期,交通网络还有待完善,一旦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必将使周边的交通流量大幅转向高速公路,导致部分高速公路入城段流量迅速饱和,并且对中心城路网造成巨大的交通压力。

但是,高速公路属于公共性质,不是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向公益性回归是其发展之必然。这次长假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最大的意义并不在于它给出行返家的人多少经济好处,而在于它向所有的人尤其是地方政府和运营商表明了国家对高速公路公益性的定位。当然,此举还只是第一步,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纠结,注定高速路公益化的路子还要走很长。不断回购经营权,不断加强管理,强化其公益性,才是实事求是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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