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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收“超区派送费”遭质疑

2010年11月12日 09:36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wqpd/ts/ts/356361.html

申通快递收“超区派送费”遭质疑

业内人士指出“派送费”应由快递公司总部补助 省邮政局建议消费者集体举报

一家位于华东交通大学南区地下通道口的小卖部,成为不少学子收取快件的“取件点”。按照申通快递员发来的短信,拿着1元钱到小卖部取件,似乎形成了一种习惯。而这1元费用,却是华东交大数万名师生质疑的问题。省邮政局市场监管处指出,上述做法多处违规,建议华东交大师生集体举报。

◇投诉

“被代收”后遭索“派送费”

华东交通大学的学生吴欣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两套服装,并于10月29日由申通浙江杭州公司发出。根据快件查询信息显示,10月31日,快件已经签收,签收人却显示为“交大”。而此时,吴欣却还没能见到包裹。

11月1日,吴欣手机上收到一条短信:“申通快递:你的快递已到昌北,如需超区派送到交大,请带上1元钱(超区派送费)于下午两点到南区地下通道口旁签收。”这个短信让吴欣很是奇怪,末尾注明“系统信息,概不回复”,可是信息详情却是普通手机号码发出。当天下午,吴欣来到南区地下通道口,却不见快递员,几番询问,才得知包裹早已放在通道口商店处,须交纳1元费用后才能领走包裹。然而,全校数万名师生,每日近百件包裹,这笔费用对快递员而言绝非小数目。

◇业内人士

“派送费”本应由总部补助

华东交通大学究竟有没有超出申通快递派送范围?申通南昌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包括华东交大在内的昌北区都属于派送范围。

据业内人士透露,为了避免旗下网点揽件派件比例失衡,部分快递公司由总部向中小网点提供“有偿派送及补助费用”,由最初的互免派送机制,调整为按照派件数量提供相应补助。

然而,即便是在获得补助的前提下,仍有快递网点向顾客收取“超区派送费”。

◇邮政

建议师生搜集证据集体举报

江西省邮政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介绍,《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中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应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但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

如在收件人没有当面验收的情形下,系统信息显示“已签收”,属违反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形,江西省邮政局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建议,华东交通大学师生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集体向全国邮政业消费者申诉12305中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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