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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女大学生烫头发脸部却受伤 “面子”受损要维权

2015年11月18日 16:05 信息来源:http://xiaofei.nen.com.cn/system/2015/11/18/018631273.shtml

大庆某高校的大三女学生张女士,隔三差五就得整理自己的秀发。前几天,她准备换个新发型,在网上看到一家美发店的团购信息,便花了68元订购了美发项目套餐。

想不到的是,她的头发没烫好,脸却被烫伤了。

11月12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烫头发脸部受伤

张女士说,11月8日星期天,她来到高新区祥阁商服名叫“ZH造型”的美发店烫头。

店里的美发师给她设计完发型后,张女士就开始烫发,头上扣上了加热罩。

烫发过程中,张女士感到太热,美发师就把温度降了一些。

张女士回忆,不久她就感到右侧脸部有灼烧的疼痛。

这时,美发师上前,发现张女士的脸部已经有一大块红色痕迹。店里的人赶紧帮忙处理,并带着张女士来到油田总医院烫伤科检查处理。

学生要给脸维权

随后张女士和男朋友与店方协商,要求赔偿5000元,并明确说赔偿和治疗是两个方面。张女士说,开始对方答复只能给治疗,不负责赔偿。后来店方只同意赔偿1000元,5000元接受不了。

11月11日,市消协工作人员和张女士一同来到这家美发店,进行现场调查、调解。张女士提出要求赔偿5000元,并要求店方赔礼道歉。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店方认为,造成烫伤应该由店里的美发师个人做赔偿。

在市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店方最后同意,待消费者在专业的医院治疗后,拿出票据,再考虑赔偿问题。

店方不同意赔偿

11月12日中午,记者来到该美发店。该店一工作人员说,张女士被烫伤后,店里的人已经第一时间带她去看病,花了200余元医药费。事后,张女士的男友打来电话,要求经济赔偿。店方又与张女士的男友联系了几次,张女士的男友坚持索要5000元钱,工作人员认为不合理,是在讹钱。

“烫头发时药水流到她脸上了,她拿毛巾擦脸了才烫到她。这点我们都承认,但是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张女士烫伤后还要住院,医生都不同意,我还怀疑她开的病例有问题。另外,我带着她在油田总医院看病,可她后来拿着其他医院的病例,我不会认可,不会同意赔偿的。”该店工作人员说。

对此,市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在美发店受到了人身伤害,责任必须由经营者负,而不是员工。根据《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人受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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