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复混肥料比较试验报告
我国是农业大国,作物多样化,施肥也由过去为克服单一营养元素缺乏的所谓“校正施肥”转入多种营养成分配合的“平衡施肥”。复混肥料具有养分含量高、副成分少且物理性状好等优点,对于平衡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作物的高产稳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生产和使用复混肥料已经得到普遍重视。为了加强农资监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广大农民科学合理选购化肥,避免损失,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08年上半年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安徽、湖北等七个省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复混肥料比较试验。
复混肥料是复合肥料和掺混肥料的统称,是指以现成的单质肥料(如尿素、磷酸铵、氯化钾、硫酸钾、硫酸铵、氯化铵等)为原料,辅之以添加物,按一定的配方配制、混合、加工造粒而制成的肥料。使用复混肥料可以提高肥效、减少施肥次数、节省施肥成本。掺混肥料又称配方肥、BB肥,它是由两种以上粒径相近的单质肥料或复合肥为原料,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要按一定比例,通过简单的机械掺混而成。
一、基本情况
本次复混肥料比较试验的47个样品分别从七个省的农资市场随机购买,涉及44个生产企业。比较试验参照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对样品的外观、总氮(N)含量、有效磷(P2O5)含量、钾(K2O)含量、总养分(N+P2O5+K2O)含量、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水分、粒度、氯离子(Cl-)等九个项目,委托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完成测试工作,将测试结果进行比较。(详见附件:复混肥料比较试验结果一览表)
二、比较试验检测结果及主要问题
47个样品中,有41个样品的综合质量情况比较好。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47个样品中有4个样品的养分含量存在问题。
复混肥料的主要养分包括氮(N)、磷(P2O5)、钾(K2O)三种。氮对作物生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植物体内氨基酸的组成部分、是构成蛋白质的成分,也是植物进行光合作用起决定作用的叶绿素的组成部分。磷的作用主要是增加作物产量,改善作物品质,加速谷类作物分蘖和促进籽粒饱满。钾的作用主要是能使作物茎秆强壮,防止倒伏,促进开花结实,增强抗旱、抗寒、抗病虫害能力。
检测结果发现,有2个样品的总氮(N)含量偏低;1个样品的有效磷(P2O5)含量偏低;2个样品钾(K2O)含量偏低;3个样品的总养分(N+ P2O5+ K2O)含量偏低。企业在组织生产化肥产品时,对原料把关不严;养分配比不合理;或为了获取更多利润,有意降低肥料养分含量,都有可能造成复混肥料养分偏低的现象。
复混肥氮(N)、磷(P2O5)、钾(K2O)含量应与其产品标示值,即产品配合式相符,越接近配合式标注值越好。
2、试验中发现2个样品的水分含量偏高。造成水分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等。水分偏高的肥料不易储存,易结块,影响施用效果。
3、有1个样品检测出含有氯离子(Cl-),但是没有明确标注。该化肥如果使用于对氯敏感的作物,就会造成减产等不良后果。当产品氯离子含量大于3.0%时,应标明“含氯”或“含Cl”。而国家标准明确规定:标称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包装标识上不得标明“含Cl”或“含氯”。
复混肥料作为施用量最大的化肥产品,其质量的优劣对农业生产有着重大的影响。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来自各地的样品质量情况不一,有的地方样品质量问题较多。部分问题样品的生产企业对其产品存在的问题不重视,没有给出反馈意见。在此,我们提醒生产企业,本着对农民负责、对企业自身负责的态度严把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关,加强工艺、生产设备、原料使用的控制,确保市场销售的是合格产品。
三、相关提示
在购买复混肥料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好购买渠道
要到那些具有化肥经营许可证、有固定场所、有规模、有信誉的商店或生产企业购买,拒购流动商贩或无经营资质的商店出售的产品。这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找到赔偿的地方。
2、产品细看包装
肥料包装应完整,印刷文字清晰,包装上必须有如下中文内容:
①化肥名称。
②化肥的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包装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
③化肥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和化肥生产执行标准的编号。
④标明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⑤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3、注意索要凭证
购买时一定要索要发票或信誉卡,票据上应加盖经营单位公章,并注明购买时间、购买数量、产品等级、产地、规格、价格等主要事项。一旦发生纠纷,发票或信誉卡就是维权的有利证据。
我国是农业大国,作物多样化,施肥也由过去为克服单一营养元素缺乏的所谓“校正施肥”转入多种营养成分配合的“平衡施肥”。复混肥料具有养分含量高、副成分少且物理性状好等优点,对于平衡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促进作物的高产稳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生产和使用复混肥料已经得到普遍重视。为了加强农资监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广大农民科学合理选购化肥,避免损失,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08年上半年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安徽、湖北等七个省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开展复混肥料比较试验。
复混肥料是复合肥料和掺混肥料的统称,是指以现成的单质肥料(如尿素、磷酸铵、氯化钾、硫酸钾、硫酸铵、氯化铵等)为原料,辅之以添加物,按一定的配方配制、混合、加工造粒而制成的肥料。使用复混肥料可以提高肥效、减少施肥次数、节省施肥成本。掺混肥料又称配方肥、BB肥,它是由两种以上粒径相近的单质肥料或复合肥为原料,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和作物需要按一定比例,通过简单的机械掺混而成。
一、基本情况
本次复混肥料比较试验的47个样品分别从七个省的农资市场随机购买,涉及44个生产企业。比较试验参照GB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对样品的外观、总氮(N)含量、有效磷(P2O5)含量、钾(K2O)含量、总养分(N+P2O5+K2O)含量、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水分、粒度、氯离子(Cl-)等九个项目,委托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完成测试工作,将测试结果进行比较。(详见附件:复混肥料比较试验结果一览表)
二、比较试验检测结果及主要问题
47个样品中,有41个样品的综合质量情况比较好。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47个样品中有4个样品的养分含量存在问题。
复混肥料的主要养分包括氮(N)、磷(P2O5)、钾(K2O)三种。氮对作物生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植物体内氨基酸的组成部分、是构成蛋白质的成分,也是植物进行光合作用起决定作用的叶绿素的组成部分。磷的作用主要是增加作物产量,改善作物品质,加速谷类作物分蘖和促进籽粒饱满。钾的作用主要是能使作物茎秆强壮,防止倒伏,促进开花结实,增强抗旱、抗寒、抗病虫害能力。
检测结果发现,有2个样品的总氮(N)含量偏低;1个样品的有效磷(P2O5)含量偏低;2个样品钾(K2O)含量偏低;3个样品的总养分(N+ P2O5+ K2O)含量偏低。企业在组织生产化肥产品时,对原料把关不严;养分配比不合理;或为了获取更多利润,有意降低肥料养分含量,都有可能造成复混肥料养分偏低的现象。
复混肥氮(N)、磷(P2O5)、钾(K2O)含量应与其产品标示值,即产品配合式相符,越接近配合式标注值越好。
2、试验中发现2个样品的水分含量偏高。造成水分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工艺控制不严,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等。水分偏高的肥料不易储存,易结块,影响施用效果。
3、有1个样品检测出含有氯离子(Cl-),但是没有明确标注。该化肥如果使用于对氯敏感的作物,就会造成减产等不良后果。当产品氯离子含量大于3.0%时,应标明“含氯”或“含Cl”。而国家标准明确规定:标称硫酸钾(型)、硝酸钾(型)、硫基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包装标识上不得标明“含Cl”或“含氯”。
复混肥料作为施用量最大的化肥产品,其质量的优劣对农业生产有着重大的影响。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来自各地的样品质量情况不一,有的地方样品质量问题较多。部分问题样品的生产企业对其产品存在的问题不重视,没有给出反馈意见。在此,我们提醒生产企业,本着对农民负责、对企业自身负责的态度严把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关,加强工艺、生产设备、原料使用的控制,确保市场销售的是合格产品。
三、相关提示
在购买复混肥料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好购买渠道
要到那些具有化肥经营许可证、有固定场所、有规模、有信誉的商店或生产企业购买,拒购流动商贩或无经营资质的商店出售的产品。这样,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找到赔偿的地方。
2、产品细看包装
肥料包装应完整,印刷文字清晰,包装上必须有如下中文内容:
①化肥名称。
②化肥的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包装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
③化肥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和化肥生产执行标准的编号。
④标明适用作物、适用区域、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⑤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邮编、电话号码。
3、注意索要凭证
购买时一定要索要发票或信誉卡,票据上应加盖经营单位公章,并注明购买时间、购买数量、产品等级、产地、规格、价格等主要事项。一旦发生纠纷,发票或信誉卡就是维权的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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