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管局:六项措施“防病毒 保安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管局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谋划部署,充分履行职责,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以赴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梳理监管明细
疫情防控非常时期,鹤岗市辖区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及批发市场挨家挨户的进行走访排查,检查是否经营活禽及野生动物、疫情期间是否营业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数据准,认真记录并及时上报鹤岗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群,做到监管数据共享。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
对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及批发市场,进行多频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要求各类市场开办者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执行“日清扫、日消毒、日巡查”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对入场经营者进行体温测量和消毒。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
建立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清单,建立检查台账,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报告,一律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四是严查进货来源
严格查验食品检验检测报告、进货单据等,特别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所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严禁销售来源不明的肉类及肉类制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
五是注重监管细节
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对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食品,配备防尘遮盖材料,采取遮盖保鲜膜、加盖防尘盖等措施,鼓励经营者将散装食品分装销售,避免污染,降低传染风险,确保食品安全。
六是减少会议,创新监管指导工作方式
通过微信、qq等多种形式,向辖区所属各分局发送文件、公告等,及时传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随时在线指导辖区执法人员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人员聚集机会,避免病毒传染风险。
重要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和基本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超过30%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举报电话12315。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市场监管局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谋划部署,充分履行职责,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以赴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梳理监管明细
疫情防控非常时期,鹤岗市辖区执法人员对全市范围内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及批发市场挨家挨户的进行走访排查,检查是否经营活禽及野生动物、疫情期间是否营业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数据准,认真记录并及时上报鹤岗市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群,做到监管数据共享。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
对辖区内所有集贸市场及批发市场,进行多频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要求各类市场开办者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执行“日清扫、日消毒、日巡查”等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对入场经营者进行体温测量和消毒。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
建立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清单,建立检查台账,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报告,一律禁止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四是严查进货来源
严格查验食品检验检测报告、进货单据等,特别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所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及购货凭证。严禁销售来源不明的肉类及肉类制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
五是注重监管细节
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对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食品,配备防尘遮盖材料,采取遮盖保鲜膜、加盖防尘盖等措施,鼓励经营者将散装食品分装销售,避免污染,降低传染风险,确保食品安全。
六是减少会议,创新监管指导工作方式
通过微信、qq等多种形式,向辖区所属各分局发送文件、公告等,及时传达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随时在线指导辖区执法人员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人员聚集机会,避免病毒传染风险。
重要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和基本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超过30%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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