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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将在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继续组织优秀典型企业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2010年07月06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日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发出《关于在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优秀典型企业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的通知》(中质协检发〔2010〕19号)具体内容为:

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联合颁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0〕351号)决定于2010年9月继续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全国质量监督检验领域的质量专业社团组织,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提高企业质量责任意识,积极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把我国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按照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并经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关于同意在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继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的复函》(质检质函〔2010〕12号)批复,决定在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继续组织优秀典型企业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现将组织开展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的基本情况

1.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

抓质量提升水平,促发展方式转变。

2.“优秀典型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主题:

提升质量水平,奉献优质产品;坚持以质取胜,践行社会责任。

3.“优秀典型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意义:

8月31日,通过媒体发布“质量月”活动的倡议,拉开“质量月”活动序幕;组织动员企业参与“质量月”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促进企业自主承诺质量责任,引导企业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均是2010年全国“质量月”统一部署的活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引导企业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社会责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把我国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的要求,以在全社会引起广泛重视和关注的全国“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重点展示我国优秀典型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典范作用,督促企业重视履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提高质量信用水平、追求卓越质量、践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增强“诚实经营,以质取胜”的质量诚信意识,倡导企业增强“讲诚信,重质量”的质量诚信观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质量消费观念,带动全社会参与质量、重视质量、享受质量的社会风尚,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新贡献。

二、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

1.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生产领域一批有社会责任感、讲诚信、质量好的优秀典型企业和建筑工程行业以及铁路、交通、民航、商业、物流、仓储、邮政、旅游、医疗卫生、房地产、金融、保险、信息和计算机服务、咨询等传统和新兴服务业中贯彻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追求卓越质量的优秀典型企业向全社会发布《2010年全国质量月“优秀典型企业质量诚信倡议”倡议书》(以下简称为:《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并对《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及参加“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的企业名称、主要产品、服务电话在《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经济日报社·名牌时报》等平面媒体和相关网络媒体中进行公告展示。通过对广大优秀典型企业向社会倡议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宣传,不仅可以弘扬优秀典型企业追求卓越质量的精神,而且可以鼓励广大企业学习和借鉴优秀企业在质量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还能引导广大企业贯彻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重视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追求质量诚信、践行社会责任、提高竞争实力,促进企业树立正确的质量荣辱观,推动全社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

2.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在《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经济日报社·名牌时报》等平面媒体及《中国经济网》、《中国质量网》、《中国质检网》等网络媒体上对优秀典型企业的“质量诚信承诺”(企业确保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的措施和对消费者放心使用其产品和服务的承诺及先进经验介绍等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公告展示。通过对优秀典型企业的大力宣传,不仅可以展示我国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和优质服务,而且还可以树立优秀典型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引导社会各界的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质量消费观念。

3.编辑出版《2010年全国质量月“优秀典型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辑》一书(以下简称为:《专辑》),《专辑》将收编质量和消费方面的法律法规、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和追求卓越质量的相关资料,优秀典型企业及其产品、服务介绍等内容,并全面展示全国质检系统在“质量提升”活动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4.国家质检总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拟联合全国“质量月”活动相关主办单位在2010年10月17日至21日于四川·成都召开的“第十一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西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快西部大开发而专门举办的国家级国际博览会,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农业部、国务院侨办、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等15个部门主办,国务院国资委协办,外交部支持,中国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承办;“西博会”是国家在西部地区重要的贸易合作平台、投资促进平台、外交服务平台)期间召开“第十七届中国质量论坛”;本次论坛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共同组织承办。届时,我协会将邀请参加本次活动的优秀典型企业代表免费参加本次论坛并提交围绕论坛主题撰写的相关论文,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三、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

1.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本次活动的组织承办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及有关部门对本次活动的具体要求,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邀请各行业、各地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优秀典型企业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本次活动,并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

2.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联系人:杨晓东 陈 平 王 剑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8号16号楼(100013)

电话:(010)84250361 64201931 64280152(传真)

邮箱:zhijx@aqsiq.gov.cn

附件:1.全国质量月活动介绍

2.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关于同意在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继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的复函》(质检质函〔2010〕12号)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二О一О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2010年质量月△ 质量诚信 倡议 通知


抄送: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监督司、执法督查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检验协会。
本会:会长、副会长、团体会员单位,存档(2)。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秘书处                  2010年7月2日修订印发


录入:王剑                        校对: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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