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8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工作座谈会,研究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方案,部署“质量月”有关重点工作。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总局质量管理司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质量月”期间全国统一部署的重点活动,办公厅新闻办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国“质量月”活动新闻宣传方案。各地方质监局参会人员介绍了本地区“质量月”期间拟开展的重要活动,并对“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宣传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汇报和建议后,刘平均指出,当前,我国正面临从经济大国向质量强国转变的重大机遇和挑战,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全面关注的重大问题,全社会都在热情呼吁建设质量强国。刘平均强调,各地质检部门要以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叫响质量强国,切实推动我国走质量强国之路;要以全国“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要以今年9月份为新起点,办出一届比以往更具创新特点、更突出实效的“质量月”活动,将“质量月”办成品牌。
刘平均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质量月”活动方案,同时上报当地政府争取支持。组织“质量月”活动要体现“大质量”的理念,体现第一、二、三产业的质量及环境质量、生活质量,把“质量月”活动办成全社会的活动。总局将成立专门的“质量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各地方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上下联动,把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办得更有声有色、更富有成效。
认监委、标准委,质检总局办公厅、法规司、质量司、通关司、信息中心,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中国防伪行业协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北京、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12个地方质监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8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工作座谈会,研究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方案,部署“质量月”有关重点工作。总局副局长刘平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总局质量管理司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质量月”期间全国统一部署的重点活动,办公厅新闻办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全国“质量月”活动新闻宣传方案。各地方质监局参会人员介绍了本地区“质量月”期间拟开展的重要活动,并对“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宣传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汇报和建议后,刘平均指出,当前,我国正面临从经济大国向质量强国转变的重大机遇和挑战,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全面关注的重大问题,全社会都在热情呼吁建设质量强国。刘平均强调,各地质检部门要以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叫响质量强国,切实推动我国走质量强国之路;要以全国“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要以今年9月份为新起点,办出一届比以往更具创新特点、更突出实效的“质量月”活动,将“质量月”办成品牌。
刘平均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质量月”活动方案,同时上报当地政府争取支持。组织“质量月”活动要体现“大质量”的理念,体现第一、二、三产业的质量及环境质量、生活质量,把“质量月”活动办成全社会的活动。总局将成立专门的“质量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加大对地方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各地方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上下联动,把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办得更有声有色、更富有成效。
认监委、标准委,质检总局办公厅、法规司、质量司、通关司、信息中心,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中国防伪行业协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北京、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12个地方质监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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